机构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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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溪镇建设管理所负责镇建设管理工作,主管镇的建设、房地产、勘察设计咨询业务等。主要职能如下:

   1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、城市建设、村镇建设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。
   2参与编制镇总体规划、详细规划、专项规划。
   3受建设行政部门委托,在其受托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:
   1负责对辖区内建设工程交易、招标投标的管理。
   2负责对辖区内勘察、设计市场及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的审批、管理
   3负责对辖区内房屋建筑、市政公用设施等工程项目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。
   4负责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,处理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
   5负责对辖区内违反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。
   6负责对辖区内建设信息的管理。
   4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、园林绿化、风景名胜、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、管理和维护。
   5负责辖区内燃气、供水的管理工作。
   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 
联系电话:(10760-877973900760-87339133(基建)
20760-87797876(质安监)